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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动化学会关于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东省自动化学会  日期:2025-10-27 00:00:00

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学会科技创新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资源有效积累基础上的交流、转化、推广,根据《山东省自动化学会深化科技成果库建设意见》,现开展常态化的科技成果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征集

(一)征集范围

成果类型:应用技术成果(含已转化成果)、理论研究成果(包括应用基础研究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等。如科学发现、应用技术、软件产品(算法、模型、系统等)、硬件产品(通用基础类产品,工艺、作业、服务等装备类产品)、知识载体(知识库、数据集等)、集成系统、技术平台、技术标准、工程应用、智库报告等。

成果领域:应用或可应用领域不限;主体技术或核心技术应依托信息自动化、控制、智能、系统等技术,以及相关的交叉学科技术。

(二)征集条件

成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性或先进性,具有明确的应用或可应用领域;材料真实、规范、完整;知识产权明晰,无法律争议与纠纷;不涉密,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2、已取得软件著作权,或已发表高质量科技论文,或已发布技术标准;

3、已通过验收或取得相关资质的公共或可对外提供服务的技术性平台(包括设计、开发、验证、中试、运维等);

4、已通过相关组织或机构评价(鉴定)或立项部门结题验收的项目;

5、已取得认定登记技术转让、许可合同;

6、已得到市场广泛认可,或被政府或行业组织列为示范的工程应用;

7、具备其他条件的创新性、实用性、推广价值的相关成果。

二、征集成果管理与服务

(一)经审核通过的成果,将分类纳入“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技成果库”。

(二)征得成果归属人同意后,通过展会、学术/技术活动、网站/公众号、成果汇编、企业性活动、专题路演等形式,为入库成果开展展示、交流、对接等宣传推介服务。

(三)每年择优从科技成果库中评选优秀科技成果,予以表彰。

三、报送要求和方式

(一)填写《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技成果登记表》(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软件登记证书、论文首页、评价报告、验收报告、结题报告等)。

(二)报送渠道: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会秘书处邮箱:saa_82605481@163.com

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科院路19号自动化所408室,邮编:250014

四、联系人:

陈 敏15665766153(微信同号)

孙 鹏18615180381(微信同号)


附件1:山东省自动化学会关于科技成果征集的通知

附件2: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技成果登记表   

                                         山东省自动化学会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山东省自动化学会关于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技成果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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