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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学会分支机构换届调整/筹备新设,加强分支机构管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东省自动化学会  日期:2022-11-14 00:00:00

各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

为推进学会治理和发展,按照学会《章程》和学会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换届工作方案》,现就学会各分支机构(包括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等)换届调整、筹备新设等的方案征集,以及加强分支机构管理、推进分支机构作用发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支机构调整及增设的基本原则

1、分支机构届期与学会届期同步。原有分支机构应在学会九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后的一年内完成换届。

2、结合学会本次换届,将按照学科专业调整、交叉学科建设、产业应用热点、学会服务重点,对学会原有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进行调整,合并部分分支机构、新增设一定数量的分支机构。

其中,专业委员会将依托“控制、系统、智能”为核心的学科内涵,按照自动化类专业划分、新兴交叉学科方向、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技术应用热点,并结合中国自动化学会专委会设置与我省实有资源的对应,在现有专业委员会基础上进行调整和新设。

工作委员会将按照产业发展服务、协同创新服务、科普与青少年科技素质服务、教学、竞赛、人才培训与水平鉴定等学会服务工作性质,梳理形成学会工作委员会新框架,吸纳对应服务的优势资源单位和专家,探索促进服务落地和常态化的平台机制。

3、分支机构调整,将同时围绕加强管理、提升活力,进行主要参与单位(主任委员单位、副主任委员单位、秘书长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及常务副秘书长)的调整。强调牵头单位和挂靠单位的支撑作用发挥,强调独立开展活动的考核,强调个人注册会员的发展。必要的,可探索建立轮值主任委员单位等机制。

4、调整后和筹备新设的分支机构,由至少3家单位(须为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或至少不同单位的5位学会理事发起;委员数量不低于30人;具有明确的专业、工作定位和工作计划;具有明确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等组成的责任团队;主任和副主任单位、秘书长挂靠单位等,应明确承诺支持委员会工作和发展的责任和义务。

5、推动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成立,并依托该委员会加大青年个人会员的发展、促进学会日常学术交流、创新服务活动的开展,搭建托举工程等青年人才成长服务平台。

青年工作委员会,不设依托、挂靠单位。

二、加强分支机构管理,推进分支机构作用发挥

1、根据《社会团体组织条例》、《民政部社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精神,和学会《章程》,分支机构和派出办事机构,不具备法人单位资格,不能刻设公章、不能开设银行账号、不能开展经营活动。学会统一管理公章和财务,加强法人单位的管理义务履行。

2、学会在现有财务管理中,建立对应各分级机构的专门列项,实行经费收支专门管理。其中,各分支机构的经费来源包括:分支机构组成单位和个人的会费(包括相关单位的分支机构建设会费、分支机构发展的个人注册会员会费),依托该分支机构获得的政策性补贴,分支机构举办相应活动的服务收入,按照学会服务创收收入的分配比例提取的相应资金,其他方式的收入和社会捐赠。分支机构的支出主要包括:分支机构举办的活动的补贴,分支机构支付的专家费及兼职人员的工作补贴,分支机构必要的办公环境购置等。

3、加强分支机构独立开展活动的考核,要求分支机构每年至少要独立开展1项以上活动或联合开展2项以上活动;加强分支机构的学会个人注册会员发展,特别是面向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未能覆盖的各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团体会员单位中学会理事会成员未能覆盖的一线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工作者,形成学会秘书处主要联系理事会成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分支机构广泛联系社会一线科技工作者的层次化结构。学会将把每年度分支机构的工作报告,列入理事会汇报内容,并通过先进工作单位、优秀学会工作者、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表彰,给予鼓励;对于连续二年没有开展活动的分支机构,将建议理事会进行改选调整。

4、加强对分支机构主要依托单位(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及常务副秘书长等所在单位)的义务承担监督。要求分支机构牵头单位(主任委员单位或秘书长支撑单位)负责联合各副主任委员单位,履行应尽义务。优先考虑在分支机构建设会费缴纳、活动开展、会员发展和服务等方面资源充分、作用明显的单位,作为分支机构改选调整的依托单位。

三、分支机构换届调整/新设筹备的方案征集

1、根据上述分支机构调整及增设基本原则、加强分支机构管理思路,学会现有各分支机构,拟定本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工作方案,有意向申请新增设专业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的,由发起单位拟定筹备方案。形成并提交给学会《关于XXXX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换届调整(筹备成立)方案的报告》。

方案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分支机构拟定名称,新设/调整/保留的理由,主要专业方向领域或工作服务领域,牵头单位和主要依托单位、主要负责人人选,本届工作规划(含计划开展的交流活动、服务及会员发展数量),牵头单位和主要依托单位的义务承诺等。

2、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根据需要,愿意继续在现有(含调整后)分支机构承担依托单位义务的,或有意参与联合发起新设分支机构并自愿承担发起人义务的,填写《分支机构牵头/挂靠单位申请(登记)表》,学会将根据该表,向学会换届工作委员会(及换届后的理事会)和相应的分支机构,提出推荐意见。

3、分支机构改选/筹备期间,以及改选/新设完成后,所有分支机构成员(包括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委委员、委员、顾问、秘书长及副秘书长等),均通过填写《分支机构成员申请(登记)表》进行登记,除顾问外的其他成员,同时应以个人注册会员、高级注册会员的身份,办理学会注册会员登记。

四、其他

1、在学会九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理事会成员候选人、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期间,学会现有分支机构可按要求推荐相应人选,拟筹备新设的,可提交筹备方案后,参照现有分支机构进行推荐。具体参见《山东省自动化学会关于推荐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理事会成员候选人、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通知》。

2、有意向留任或新任现有分支机构依托单位,或拟作为筹备新设分支机构发起单位的团体会员单位,请于2022年11月27日前将填写的《分支机构调整/新筹意见征集》、《分支机构牵头/挂靠单位申请(登记)表》返回学会。

 

联 系 人:孙  鹏 18615180381(微信同号)

陈  敏 15665766153(微信同号)

张莹莹 15908085004(微信同号)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科院路19号自动化所408室 

网    站:http://www.sd-aa.cn/         

邮    箱:saa_82605481@163.com

 

 

附件1《山东省自动化学会分支机构列表》

附件2《分支机构调整/新筹意见征集》、《分支机构牵头/挂靠单位申请(登记)表》、《分支机构成员申请(登记)表》

 

 

 山东省自动化学会

 2022年11月13日

附件1《山东省自动化学会分支机构列表》.pdf

附件2《分支机构调整新筹意见征集》、《分支机构牵头挂靠单位申请(登记)表》、《分支机构成员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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