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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东省自动化学会  日期:2022-01-24 00:00:00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山东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按照《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学会现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评审工作。整体工作按照第一完成单位或首位完成人所在单位申报加专家(单位)提名推荐、奖项评审组初评、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励委员会审定的流程。申报单位面向所有驻鲁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现将推荐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种及推荐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本次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适用于省自动化学会自然科学奖(张嗣瀛奖)、省自动化学会技术发明奖、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

被推荐项目(人选)除符合《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及《2021年度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有关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省自动化学会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在2019年1月1日前正式发表。推荐省自动化学会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于2019年1月1日前在我省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权属的主要支撑材料不低于40%;第一完成人权属的支撑材料不低于30%。

3.作为项目首位完成人,同一奖项,每人限申报一项。

4.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创新点、发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获国家、山东省或其他省部级政府奖励项目中使用过。

5.推荐项目须在项目委托单位(包括自立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同时,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须由相关单位(高校院所、成果评价机构、学协会组织等)进行技术评价。

6.涉密项目不得作为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

7.同一研究成果不得同时推荐不同种类科技奖。

二、推荐申报方式及流程

申报推荐流程分为以下环节:

(一)项目(人选)申报书准备

由项目(人选)第一完成单位或首位完成人所在单位,按照附件二《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中对应所申报项目类型的内容要求,组织编制,形成《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

《申报书》是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1年度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学科分类名称”请慎重、准确选择,此项作为评审分组和选取专家的依据,请根据推荐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二)项目(人选)推荐

可选择专家推荐或单位推荐之一。推荐单位和专家承担推荐、异议处理等主体责任,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会将在各公示环节公示推荐项目(人)及其推荐单位、专家有关信息,建立推荐单位、专家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1、专家推荐

推荐专家应符合《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见附件)规定的推荐资格和条件。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山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获得者,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两位、二等奖首位获奖者,可以独立推荐1项;两位(含)以上泰山系列等省级以上人才获得者或山东省自动化学会常务理事、或三位(含)以上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理事,可联合推荐1项。每位有资格的推荐专家,单独或联合推荐限1项;联合推荐时,与推荐项目第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单独推荐专家和联合推荐专家中的首位专家,为责任推荐专家;推荐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推荐,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推荐。推荐专家不能作为本年度任何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责任推荐专家根据《申报书》内容,形成推荐意见,填写《申报书》中的推荐意见(专家推荐)页,并签名。

2、单位推荐

山东省自动化学会分支机构(包括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等),可推荐本专业(工作)委员会学科领域或行业领域内的1-3项;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的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长单位,可推荐1项;相关领域的山东省社会组织(学会、研究会、行业协会)及市级科协,可推荐第一完成单位或首位完成人所在单位为本社会组织会员单位或驻本市的1-3项;市级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学会、研究会、行业协会),可推荐第一完成单位或首位完成人所在单位为本社会组织会员的1-2项;驻鲁非学会理事单位,但拥有省级以上科研与创新平台的大型企业、高校与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可推荐本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首位完成人所在单位的1项。

推荐单位根据《申报书》内容,形成推荐意见,填写《申报书》中的推荐意见(专家推荐)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山东省自动化学会分支机构由主任委员签名)。

(三)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

推荐项目(人选)须在全部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组织公示和汇总公示结果,公示内容需按照《2021年度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报送材料。并单独形成《关于参评项目(人选)公示情况的报告》(需包含公示过程及结果总结,并附在全部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的张贴照片或网页截图。公示情况报告式样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与推荐材料一起上报学会。

(四)材料报送

由推荐项目(人选)第一完成单位或首位完成人单位负责汇总和报送。报送材料包括:(1)加盖公章的参评项目公示情况报告原件一份;(2)加盖第一完成单位或首位完成人单位公章的本单位的参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原件一份;(3)加盖全部完成单位公章的参评项目申请书主件及附件五份(主件与附件应一并装订,其中原件一份);(4)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文件一套。

推荐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17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会秘书处邮箱;纸质材料最晚应于2022年2月27日18时前送达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自动化学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推荐专家,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按要求做好2021年度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对推荐材料以及相关证明不真实、不完整的项目,将取消评审资格。

(五)学会受理

学会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学会秘书处对收到的报送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统计,形成《受理公示》,在学会网站进行公示。之后进入评审阶段。

三、联系方式

省自动化学会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宋力群(手机13853165064)、孙鹏(手机18615180381)

电子邮箱:saa_82605481@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科院路19号自动化所408室

 

附件:

1、      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      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

3、      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参评项目(人选)汇总表

4、      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参评项目(人选)公示情况报告式样

 

山东省自动化学会

 2022年1月23日

附件1.自动化学会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pdf

附件2.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2).docx

附件3 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2).docx

附件4 关于参评项目(人选)公示情况的报告式样(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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