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省级学会在科技评价中的独立第三方作用,客观判别自动化、信息及智能科学领域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水平提升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2025年山东省自动化学会按照《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继续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学会建立有严谨规范的评价组织流程,所开展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为完成单位提供客观公正、严谨规范、专业高效的评价服务,将为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自主研发或合作研发,自动化、信息及智能科学等领域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的重大技术成果,或具有广泛学术影响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二、受理及组织评价程序
(一)学会接收会员单位及社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申请单位填写《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学会进行材料预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签订《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协议》;
(二)学会根据项目技术领域,邀请专家,组成评价组委会。
(三)学会根据评价组委会综合评分与评价结论,形成《山东省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三、申报材料:
(二)研究报告,包括企业概况、项目研究背景、解决的问题、取得的成果及其他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内容等;
(三)技术方案,包括课题背景、研发的主要内容、科技创新或技术发明点、技术成熟程度分析、应用情况、推广应用前景、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内容;
(四)检测报告,由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报告中需详细描述测试方法、测试过程及测试结果。测试时必须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
(五)查新报告,由第三方科技查新机构出具,达到国际水平的成果须进行国内外查新,且查新后6个月内完成评价;
(六)应用证明,包括产品应用情况、用户报告等,用户报告中应体现用户的评价性意见;
(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包括项目来源及验收材料、经济效益证明;
(八)其他佐证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标准文本和获奖证书等;
(九)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书,应用合同、核心论文及代表性论文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敏
手 机:15665766153(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saa_82605481@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科院路19号山东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山东省自动化学会
20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