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山东省自动化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团体标准为市场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的能动作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山东省自动化学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现面向全行业公开征集2025年度学会团体标准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一)实用性原则:申报的标准项目应符合技术创新、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技术进步、规范行业发展为主要方向。鼓励科研项目成果和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以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协调性原则:1、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2、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3、项目内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和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三)可操作性原则:申报单位应广泛吸纳标准利益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在可能的最大范围协商一致,确保最终标准的推广应用。
二、征集范围
按照《山东自动化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高校研究机构、行业与高新技术领军企业、社会服务平台等资源,围绕智慧能源与能源互联网、智能互联与工业信息安全、系列服务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与智能车、新兴检测技术等与自动化信息及智能科学相关领域,重点围绕相关的技术、产品、应用、服务等方面,聚焦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体现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大幅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填补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空白,满足市场需求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标准申报。请申报单位填写《山东省自动化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学会秘书处。
(二)立项审查。学会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给出是否批准立项的结论。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三)标准编制。团体标准立项后,申报单位需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标准结构和格式应符合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可不定期申报,随时申报、随时受理、管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鹏
电 话:186151810381
邮 箱:saa_82605481@163.com
地 址:济南市科院路19号山东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附件:山东省自动化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山东省自动化学会
2025年1月3日